對于頻繁跳槽者,不僅HR很反感,就是對于用人部門來說也很反感。HR會認為:
1、應聘者穩定性有問題,如果這樣的人招聘到單位,有可能也會很快就跳槽離開,增加了招聘成本和時間。
2、應聘者本人可能能力不足,被用人單位辭退。
3、應聘者心態有問題,這山看到那山高,性格有可能比較另類,有可能會不合群。
4、由于頻繁跳槽,同樣工作時間的經驗積累不如在一個單位長時間工作的人。
5、頻繁跳槽,說明應聘者不清楚自己發展的目標,比較迷茫,對于自己的定位不清楚。
6、因為錢的原因,把錢看得比較重。
總之對于頻繁跳槽者,HR一般都不會選擇有這樣經歷的應聘者,也就是說跳槽頻繁的人,被選中面試的幾率要小于工作穩定的人。
一般都會認為在一個公司工作3年才能夠積累到一定的知識和經驗,至少也需要2年,這樣的人穩定性和忠誠度也比較高,所以跳槽周期控制在2-3年比較合適。
對于管理崗位的人來說,有些公司就會要求應聘者每一份工作至少要在一個公司做夠3年以上才會考慮。所以在選擇進入一家公司時,就要考慮周全,另外不是迫不得已就不要輕言離職。
真職職友:孟濤
看行業,比如傳統行業,3-5年是正常的,因為傳統行業迭代慢,需要積累的時間代;如果是快速發展的行業,如互聯網,2年都是正常的。
最關鍵的,還是你的能力是不是對方所必須的。其實招聘本身就是滿足供需雙方的,跳槽周期只是個參考,HR會從能力、經驗、素質、薪酬期望等多方面綜合考慮。其實在招聘中,更有決定權是的你所求職崗位的直線領導,跟他談得好,機會就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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